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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网络 时间:2023-06-23 作者: 灵渠招聘网 | 兴安人才网 浏览量:

无效劳动合同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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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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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依照上述规定

被确认无效

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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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无效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支付劳动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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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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