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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金?来看解答

来源: 灵渠招聘网 | 兴安人才网 时间:2023-09-06 作者: 灵渠招聘网 | 兴安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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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打工人最重要的是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满后,有人主动选择不续签,也有人是因为公司不同意续签。

那么,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很多人非常关心。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些情形不需要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按签约主体来看,主要有两种类型:员工不同意续签、公司不同意续签。

我们分别来分析。


员工不同意续签

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再细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

这种情形,如果员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视为员工主动放弃续签权利,公司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形,可以简单理解为等同于员工主动辞职。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员工主动辞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而这种情形的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所以,公司HR应该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一般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主动与员工确认是否续签,避免合同期满后,员工突然离职,导致工作衔接出现不利情况。

第二种,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公司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或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

简单来说,如果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公司需要向员工按“N+1”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同意续签

当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公司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员工希望续签的话,应该主动提前联系HR沟通续签事宜,以免合同期满当日,被HR通知不续签并办理离职,导致存在就业空窗期。


劳动合同自动续延

有些情形,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即使公司不同意续签,也不得终止,需要自动续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当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后,即使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也不得在期满之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续签手续,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情形中,我们大多数人会遇到的情形是“连续工作满十年”和“连续定三次订立第三次劳动合同”,这时,我们都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得拒绝。如果我们自己遗忘,而公司也没有主动提醒续订,默认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公司违反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双倍赔偿。


小结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无续签意愿,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反之,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方面的疑问,记得关注我,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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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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